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实施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所列行为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
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二)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三)携带集资款逃匿的;
(四)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
(五)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
(六)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的;
(七)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的;
(八)其他可以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
集资诈骗怎么量刑:
集资诈骗怎么量刑:
一、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为“数额较大”,立案追诉,刑期三年至七年。
二、集资诈骗数额在100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以及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刑期七年以上或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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